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王建华张艳慧)1月26日,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原告来到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该院“道交一体化”中心刘春梅法官手中,以表达其对法官公正高效办案的感激之情。

  2020年10月,该院“道交一体化”中心审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该案原告澹某产在重庆市秀山县龙池镇往货车上装木材时发生意外,被木材砸伤。事故发生后,原告在医院住院16天,花费5万余元。原告澹某产系涉案货车司机,该车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有保险,但保险公司以本次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为由拒绝理赔。原告因此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梁园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认定保险公司不能拒绝理赔,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向原告澹某产支付保险合同中涉及的理赔款,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目前,保险公司已全部履行了赔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