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程玉成通讯员张保全邵海涛)为扩大房屋使用面积,一业主竟打起楼层电井的主意。近日,周口市公安局华耀城派出所通过调查取证,对装修时砸毁、占用公共电井区域的业主申某依法行政拘留10日。
“电井墙不能砸,砸了违法。”去年11月份,华耀城派出所辖区某小区物业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小区3号楼11楼业主在装修房屋时,竟然将其客厅与外面公共区域电井相连的墙壁砸毁。询问其原因,业主申某称是想充分利用这一平方米的面积,为自己家定制一个鞋柜。
电井属于公共区域,且内部装有供电设备,私自占用,不但会带来安全隐患,而且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多次告知申某,并下达通知书要求其恢复原状,但申某置之不理,意图采取拖延的办法,等无人过问后再继续施工,达到其私自占用的目的。
1月29日,华耀城派出所民警深入小区、村庄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时,发现了申某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取证,民警于1月30日传唤申某,申某对私自破坏、占用电井公共区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我本想着扩大一点面积,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被拘留的申某后悔不已。
针对这一现象,华耀城派出所组织人员在小区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告知住户装修时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尤其是承重墙绝对不能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