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首席记者郑超
在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中,“精装房”交房时屡屡出现问题,“交房即维权”成了一种社会现象。
针对这种情况,郑州市政协委员关国锋提出了相关提案——《关于对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精装房”问题出台监管政策的建议》,这一提案,也被作为新闻出版界别12位政协委员的联名提案。
“精装房”问题多,“货不对板”情况屡屡出现
关国锋介绍,从河南商报“楼市商报”微信公号最近一年的验房经验看,“精装房”存在问题不少,甚至一些所谓高端房地产项目也存在诸多问题。
开发商逐利是本能,“精装房”最终交付的产品“货不对板”情况屡屡出现。尤其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开发商们各项成本与日俱增,销售下滑、库存承压、资金压力大,装修用材常有缩水现象。对此,购房群体相当不满。
“目前,郑州市还没有一个可依据的具体标准及监管政策,来平衡交易双方的利益。”关国锋表示,签完购房合同后,若不加以适当的监管,“精装房”一旦后期出现问题就会产生矛盾,甚至诱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且重新装修又会浪费资源。
另一方面,“精装房”问题,还将影响郑州市探索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不利于促进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国锋认为,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中,“精装房”存在的问题已经日益凸显,亟待相关部门及时出台针对性的监管政策及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出台有效的“精装房”监管政策,对全装修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管
结合郑州市的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及其他市场监管经验,关国锋建议,应出台有效的“精装房”监管政策。
他提出,全装修应随商品住房主体工程一道,同步设计、建设、监管、交付,实行对全装修工程的全过程监管,未按要求做好“四同步”、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
对部分高端楼盘,应根据装修标准客观确定装修价格,装修评估价格须经专业评审部门测算评估确定后,企业方可进行申报。不接受装修指导价格的新申报项目,将无法获得预售许可证。
在毛坯备案价和装修指导价外,如存在收取其他费用的行为,如个性化装修、捆绑车位、家电、茶水费等,一经查实,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房产部门要暂停该楼盘销售,并在一年内暂停核发销售许可证。
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等产品标识,进场的装饰材料和部品部件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场使用。
对于全装修住宅项目,若1/3及以上业主反对,就不能通过验收。
此外,关国锋还提出,现场公示的样板房,必须在项目交付后3个月才能“拆除”,装修保修期至少两年,要求开发企业实行交付样板房制度,按交付标准设置实体交付样板房,并逐一与购房者书面确认装修的内容,做到“所见即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