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30日讯(川网集团省两会报道组 记者 文骥)1月30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大会在成都隆重举行。
会上,四川省人民政府代省长黄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十四五”时期,推动各项重大部署落地落实,需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塑造经济发展新优势。其中,要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2021年工作安排中,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在谈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时,乡村振兴更是成为高频词,被数次提及。
乡村振兴,究竟应该如何实施?本次会议期间,来自全省各地的人大代表们从不同角度,纷纷建言献策。
“建设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省人大代表、西华师范大学乡村振兴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马克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应健全涉农法律体系,优化乡村法律供给。
“建设法治中国离不开法治乡村的支撑,从乡村实际出发,加快法治乡村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做‘三农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马克敏介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法治建设的关键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因此,马克敏建议,应健全涉农法律体系,优化乡村法律供给。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法律体系及制度建设。尤其是需要建立保护农村财产权的法律法规,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农民权益。开展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针对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的领域,制定出台相应的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