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29日讯(记者 李丹)2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推行冷库库长责任制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省冷库实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各市(州)在本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建立“属地库长全面负责,行业库长、企业库长分工负责”的三位一体管理责任制,确保冷库全覆盖、监管无漏洞、责任无死角。

  属地库长。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冷库由属地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副县级以上领导担任属地库长;面积在500平方米(含)至5000平方米(不含)的冷库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属地库长;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冷库由村(社区)负责人担任属地库长。属地库长对冷库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巡查,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冷库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行业库长。负行业主管责任的冷库属地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行业库长,其中非食品生产企业冷库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人担任库长,屠宰场所及屠宰场所生产自存用冷库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担任库长,政府储备冷链食品冷库由商务部门负责人担任库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冷库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库长,其他冷库由属地应急指挥部确定库长。原则上,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冷库由县(市、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行业库长,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冷库由县(市、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行业库长。行业库长主要对负主管责任的冷库进行监督指导,准确掌握冷库信息;督促冷库实际管理人落实防控措施、如实向“川冷链”平台录入冷链食品追溯信息;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库长。冷库实际管理人担任企业库长,为冷库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库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抓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实行“绿码”上岗制,落实登记、测温、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出入库管理,落实“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一报告(核酸检测报告)、一信息(‘川冷链’追溯信息)”进货查验制度,严禁贮存未经集中监管仓中转和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建立冷库工作台账,如实在“川冷链”平台注册登记冷库基本信息;原则上应在冷库安装监控设施,全程监控进出冷库货物。

  各地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上述原则施行冷库库长管理责任制。各地前期先行先试、探索实践出的有效管理机制可继续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