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蔡君彦 通讯员 鲁仪
2020年度河南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已于1月22日正式公示,我省参加该考试的成绩合格人数和成绩合格率创历年新高,其中,相当一部分通过考试的考生来自省会郑州。1月29日,记者获悉,郑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抽查审核工作的公告”,对工作原则、核查对象及核查方式、注意事项、核查程序等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提醒。
“抽查审核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中的一项新变化。”郑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往年,社工考试报名需在报名前提交材料到民政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线上报名,考试通过方可拿证。如今,审核工作先是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第一轮的审核,考试名单结果公示结束后,省市两级对通过社工考试的考生确定抽查人员名单,郑州市民政局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被抽查考生提供相关核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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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出,核查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本次核查工作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属地原则开展,任何人不得在国家具体规定之外附加任何限制条件。
核查对象为通过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核查方式为省市两级确定抽查人员名单,市民政局进行抽查审核。
公告还特别强调了以下注意事项:
(一) 核查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复印件各1份。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资格认定。“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三)结果认定。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核查不合格人员处理。
在核查程序方面,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此次资格核查材料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市民政局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被抽查考生提供核查材料,核查程序包括初次核查、补充核查。
其中,初次核查(1月29日-2月5日)期间,郑州市民政局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被抽查考生提交核查材料,考生需于2021年2月5日下午5:00前将全部核查材料发至邮箱:zzsgzgsh@163.com(邮箱地址为“郑州社工资格审核”首字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核查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初次核查的考生,由郑州市民政局登记原因,并进行补充核查。
补充核查(3月26日前)针对在初次核查中未完成核查工作的考生,需在2021年3月26日前完成所有核查材料的报送,对逾期不提交核查材料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造假、提交材料与报考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导致初次核查和补充核查均未能如期完成的考生,将不再发放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如果问题,可拨打资格核查咨询电话0371-6718112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