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站在“十四五”新起点上,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合理布局战略预留空间、精准配置近期规划空间周转指标、用地计划“应保尽保”、组织指标专场交易、开设用地用海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完善推广“双信地”出让模式、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以及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核查工作等9个方面的自然资源管理措施,多措并举推动重大项目作为经济发展的“压舱石”落地见效。
在合理布局战略预留空间方面,《通知》要求,统筹优化用地布局,合理调整用地结构,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前做好重大项目前期选址工作,空间指标应优先用于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鼓励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探索布局战略预留区,为城镇重大战略功能进行空间“留白”,并明确调整启用机制和用途管制规则,确保重大项目落地。
在精准配置近期规划空间周转指标方面,《通知》明确,市、县(市、区)空间规模均紧缺的地区近期可按规定向省厅申请适量空间规模周转指标,保障省重大项目的建设空间需求。周转指标严格按照项目核定使用,单个项目周转规模控制在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50%以内,原则不超过1000亩。周转时间至国土空间规划报批时止,届时仍未归还的,直接核减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空间规模。
在用地计划“应保尽保”方面,《通知》提出,对年度省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用地计划“核销制”,依据“省重大项目用地全程监管系统”中的项目填报信息实行清单式管理,由省级保障用地计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依据重大项目清单、相关产业政策、用地定额标准等合理组织核定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通知》提出,对省重大项目适时组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空间规模指标专场交易,优先保障省重大项目所在地区的指标流转需求,为项目落地扩宽保障渠道。
就开设用地用海审批绿色通道方面,《通知》明确,对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中明确填报为重大项目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审批业务“绿色通道”,专人负责、优先办理,确保重大项目审批时长少于平均审批时长。建立重大项目用海预审和报批全链条服务保障模式,邀请专家提前参与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咨询,确保论证报告一次性通过。提高用海审批效率,实行用海预审和报批审查周结制。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内的重大项目审批效率,简化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内容,优化用海报批流程,规范用海报批材料。
在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方面,《通知》要求,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为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的选址测绘、土地勘测定界、拨地测量、地籍调查等测绘事项采用“多测合一”方式开展,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通知》明确,要完善推广“双信地”出让模式。高效做好净地出让前的土地收储整理工作,鼓励各地统一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文物考古、土壤污染等区域评估,完善推行以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为基础的“双信地”出让模式,积极探索与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关系相契合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按照“政企互信+政企守信”契约原则,集成组合运用工业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带方案挂牌出让和“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出让等方式,在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竞得后使用土地的产业业态、投资强度、能耗排放、税收产出、资产移交、就业岗位、运营管理等要求和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通知》要求,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将重大项目不动产登记纳入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办理不动产抵押融资,实行重大项目交地即发证,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可在登记发证时并联提供规划、施工等许可服务。同时还将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核查工作,对各地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情况、当年用地需求保障情况等纳入相关考核。
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全省重大项目中有409个独立占地的子项目,实现当年用地需求“应保尽保”,已供地面积7.1万亩,涉及投资额超过4900亿元;已批准新增建设用地6.4万亩,较2019年增加了1万亩;用海面积24万亩,涉及投资1074亿元,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接下来,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通知》要求,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好规划空间保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前做好重大项目前期选址工作,合理规划布局战略预留空间优先用于保障重大项目,为重大项目精准配置近期规划空间周转指标。二是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继续对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应保尽保”,组织重大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空间规模指标专场交易。三是继续做好各项服务,开设用地用海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完善推广“双信地”出让模式,组合运用工业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带方案挂牌出让和“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出让等方式;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广“交地即发证”。(赵丹 王旭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