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婵
最近两起重大突发事件,突然让两位女记者火了。
一位不知名的蓝衣女记者,在云南昆明劫持人质事件中,挺身而出在距犯罪嫌疑人不足3米的地方与其交涉,安抚其情绪,为特警击毙犯罪嫌疑人赢得了时间和机会。
一位是山东省广播电视台女记者,在山东栖霞矿难获救者所在医院门口采访过程中,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一开始人们以为她被打了,不过最新消息是:她是自己不慎摔倒受伤,双方已和解。
我们对两起事件中不幸遇难者表示沉重哀悼,但在事件即将接近尾声时,两位女记者溅起的次生新闻水花,也点滴耐人寻味。
云南女记者获得了满屏点赞。如果她保持沉默,相信在那种危急情境下,没有人会推她上前。但她虽然才刚刚拿到记者证,却遇事沉着冷静,意外交出了一份堪称成功的谈判成果,最感动人心的是她的勇气和善良。
而这位山东女记者呢?从“被打”到“疑似碰瓷”的反转间,人们不仅不同情她,甚至颇有微词。视频中的她情绪失控、胡言乱语,好像为了采访可以不择手段、戏精上身,而在矿工救治关键期执意要求采访,其专业正当性也饱受质疑。
我一直对女官员、女教授、女导演、女科学家之类的称呼天然反感,这种习以为常的标签式传播,似乎塑造着女性的某种刻板印象,女记者也是如此。深以为无论什么职业、何种岗位,拥有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才是王道,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总能在关键时刻闪光,而性别因素应该是最微乎其微的影响因子。
所以,两位“女记者”,谁是真记者?答案一目了然。无论男记者还是女记者,首先是一名记者,应当守住职业底线。身处信息爆炸、资讯发达的社会,媒体高度介入社会生活,舆论监督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记者理应秉持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在价值多元中呵护良知,恪守敬畏事实、秉持正义的道德伦理,才能善用记者权利,不辜负这份事业的荣光。
不过,也建议今后媒体在报道类似事件时,无论好的坏的,褒奖的或是批评的,遵循克制和必要性原则,不要去强化与核心新闻要素无关的性别元素。性别与事件形成惯性勾连,打击面其实不分男女,比如,提到男教授,就不由自主想到“叫兽”那种字眼,而看到车祸现场,眼前就会浮现一个“女司机”。这可能是一种无意识,却不断沉淀着一个人、一个群体、一个社会的偏见。
有时候,这种偏见也不全来自外在,极有可能是内生的。比如山东这位女记者,在那个当下是否觉得我是女性我有这个特权,以至于瞬间柔弱地大喊“救命”?想要证明自己的时候,性别就是枷锁、大声呼吁平权,想要获得什么的时候,性别又成了筹码、转身迂回示弱,如此也不是真正意义上“乘风破浪的姐姐”吧。
当然,这又是另一个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