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邵可强

  1月25日11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行驶到连霍高速613公里北半幅附近时,突然被后方一辆货车追尾,小轿车车身被撞旋转180度后碰撞高速公路护栏,车身受损严重,所幸两车上均无人员受伤。高速交警处警后,判定轿车也要负事故责任,这是为啥?

  在事故现场,接处警的河南省公安厅高速总队十支队民警看到,两台事故车辆占据了三个车道,货车车上仿佛“叠罗汉”的杂技表演,“背”着的两辆货车车身右倾,车尾悬空,随时可能滑落,小轿车的前脸、后备厢被撞得已严重变形。

  当民警询问事发原因时,轿车司机一脸委屈地告诉民警,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同车乘客因晕车感到身体不适想要呕吐,他就在行车道内临时停了一下车。令他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他的轿车刚刚停下,只听“咚”的一巨响,就被后方一辆红色厢式货车给撞上了。

  然而货车司机随后的一番话,却印证了小轿车的违法事实。

  据肇事的大货车司机讲,他开车正常行驶到事发路段时,看到前方有一辆轿车突然停在了行车道上,他就急忙踩制动刹车。但是由于当时事发突然,货车司机刹车不及,就重重地撞到了轿车的后部,发生了追尾事故。

  民警仔细勘查调取证据后认定,轿车司机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随意停车,致使后车驾驶人采取措施不当发生了追尾事故,轿车司机虽然被撞但还要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并对轿车司机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河南高速交警提醒说,当前,正值高速公路客货运输高峰,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增多。为确保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请司机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杜绝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争做守法文明好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