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胡巨成 李筱晗 通讯员 王亚运

  1月19日,国家民委发布了《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我省固始县等4家单位被国家民委正式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周期为5年,固始县是信阳市在本批次中唯一被命名的县(区)。

  据了解,固始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共分布有32个民族的3.2万少数民族人口,固始县始终把改善少数民族民生事业放在重要位置,先后投入3800余万元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通过“同心圆·共发展”活动,该县23个少数民族聚居村都和周边村结成了友好村,并成功举办了固始县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中国农民丰收节,将民族团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融为一体、相互促进。

  近年来,固始县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先后有8家单位被评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或示范单位,1名同志被授予“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