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20日讯(记者 乔永祯)1月20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宜宾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左成业(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屏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屏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左成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屏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左成业利用担任宜宾市住建局局长、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宜宾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