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20日讯(记者 乔永祯)日前,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梁平扬(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兴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兴文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平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兴文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梁平扬利用担任宜宾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筠连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