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20日讯(记者 乔永祯)日前,宜宾市城市和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德龙涉嫌受贿一案,经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德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谢德龙利用担任宜宾市城市和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宾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