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20日讯(记者 陈淋)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2021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严格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严厉打击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通知》提出,要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尽量不安排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课程补习,多带孩子参加社会实践和动手能力训练,让孩子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特别要提醒家长参考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公布的机构信息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黑白名单,远离无证无照的黑机构。

  我省也将持续开展整治无证无照教育机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违规办学的教育机构、各种形式“补习班”和“超范围经营”的教育咨询公司,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净化校外培训市场环境,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通知》提出,严格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严厉打击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加强学科类培训管理,对开展的学科类培训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坚决禁止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活动。加强合同管理,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使用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同时监督其履约行为。

  我省还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在年底完成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房屋建筑物安全普查和整改工作。

  《通知》还提出,各地要加大明查暗访和查处力度,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并落实防控方案,配齐防疫物资、加强人员流动管理,确保教员和学员的健康安全。同时,各地要加快做好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上线准备工作,督促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应录尽录课程安排、培训教师、参训学员等办学信息,尽快完成最低余额帐户建立、风险保证金存入、参训学员安全责任险购买等工作,确保信息管理平台一季度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