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

  跟前妻吵架,他将一辆电动车从20层楼扔下去…… 会发生什么?19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提到,依法追究“20层高楼抛扔电动车案”被告人刑事责任。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去年,全省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判决“自行脱离游览路线坠亡案”当事人自担风险,依法追究“20层高楼抛扔电动车案”被告人刑事责任,依法认定“串通虚构330万元假债案”的原被告均构成虚假诉讼罪,通过司法裁判让行为有规矩、社会有秩序、法律有权威。

  【案情】跟前妻吵架,他将一辆电动车从20层楼扔下去

  扔电动车被判刑究竟是什么案件?19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2019年5月25日9时许,河南济源,被告人卫某某到其前妻住所滋事,因其前妻拒绝开门,被告人卫某某遂将其前妻停放在消防连廊上的电动自行车从20楼摔下,致电动车毁损,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卫某某将电动自行车从居民楼20楼摔下,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卫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社区调查情况,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意义】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损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此案是典型的高空抛物案,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被告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以案释法,对于防范此类事件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