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孙煊哲

  这两年,“直播带货”火爆网络,一场直播甚至可拉动几亿元的消费,在促消费、扩内需、助脱贫方面带来很好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监管,“直播带货”也存在着商品与实际不符、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如何破解?来听听省政协委员有何建议。

  “直播带货”模式发展迅猛,为经济复苏注入了巨大动力。商家通过互联网平台,使用直播技术进行近距离的商品展示、导购。商家、品牌方走进直播间,现场推广自家产品,为家乡土特产带货。“直播带货”让很多买家买到了物美价廉的商品,也让卖家的商品得到了更多关注,更是引得许多明星名流纷纷“入场”,助推了“直播带货”的火热发展。

  “直播带货”的优势是低门槛、高效率,也给其发展埋下了隐患。巨大的利益诱惑下,“直播带货”从业人员大幅增加,加之相关监管不到位,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些直播宣传的商品与实际情况不符、夸大商品功效、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欺骗误导消费者等等。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三门峡市政协副主席张景林带来了《“直播带货”存在的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的提案。他建议市场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尽快制定《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规范“直播带货”行为。

  张景林认为,直播平台应严格审核并公示主播或其公司的身份信息,严把“直播带货”入口关。督促他们重视对商品的质量把控和相应的售后保障,确保“直播带货”不脱轨,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发展。

  “规范‘直播带货’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张景林建议,商家在直播宣传时,若出现夸大虚假宣传、诋毁竞争对手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进行处罚,并督促其按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