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李岚

  中牟一男子醉酒后开车被交警查处,在民警带其去医院抽血时,该男子却要求先关他3个月“清醒清醒”,声称自己是开饭店的,出来后要请民警喝酒。1月12日,该男子被采取刑事措施。

  1月9日晚10时许,中牟县交警大队民警李连杰、朱梦凯等人,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在中兴路与文博路交叉口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查处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沿中兴路自南向北驶来,可能驾驶人看到前方有交警检查,正常行驶的车子却突然减速准备靠边停车。

  驾驶人异常的反应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遂跑步上前将该车拦下检查,当打开车门的一瞬间,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遂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为138mg/100ml,于是民警将其控制并带至医院抽血后作进一步处理。

  当民警将驾驶人带离的过程中,在酒精的作用下,该男子情绪十分激动,对民警叫喊着:“关我几个月也行,正好冷静冷静,不关我3个月,看不起你们啊!”在医院抽血时,该男子说:“我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今天是抱着侥幸心理了……”男子声称自己是开饭店的,等从监狱里出来后,要请民警喝酒。

  经查,该男子姓陈,今年55岁,持有C1驾驶证。据陈某供述,1月9日晚上8时许,他和两个朋友在中兴路南边一家饭店吃饭,期间三人喝了一斤多白酒,陈某喝的有半斤。当晚10时许,三人酒足饭饱后,陈某开着自己的桑塔纳轿车回家,不料途中遇上交警检查。

  经抽血检测,陈某的血醇含量为190.5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1月12日,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陈某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的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陈某作出了刑事强制措施。(信息提供张玉明朱歌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