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建芳)12月11日,郑州市环境污染攻坚办召开公开约谈会,对辖区1个月内发现3起在禁煤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问题的新郑市郭店镇,1个月内新发现两起“散乱污”企业的荥阳市广武镇、经开区九龙工业园、高新区梧桐办事处、新郑市郭店镇、巩义市夹津口镇、郑东新区白沙镇,以及11月23日至12月6日连续两周在城乡接合部乡(镇)办空气质量排在后5名的新郑市龙湖镇等7个乡镇进行公开约谈。
据了解,2020年11月份,郑州市共新发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煤区)内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及在禁燃区外使用非洁净型煤问题15处,其中,新郑市郭店镇3处,中牟县大孟镇两处。而发现“散乱污”企业问题比较多的是:荥阳市广武镇、经开区九龙工业园、高新区梧桐办事处、新郑市郭店镇、巩义市夹津口镇、郑东新区白沙镇、航空港区三官庙办事处和龙岗办事处,都是各发现“散乱污”两处。
根据发现的问题数量和性质,郑州市环境攻坚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辖区1个月内发现3起在禁煤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问题的新郑市郭店镇政府分管领导实施约谈;对辖区1个月内发现两起“散乱污”企业的荥阳市广武镇、经开区九龙工业园、高新区梧桐办事处、新郑市郭店镇、巩义市夹津口镇和郑东新区白沙镇政府主要领导实施约谈。
关于航空港区三官庙办事处、龙岗办事处相关问题的责任追究,由航空港区管委会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对于空气质量排名连续落后的龙湖镇,约谈会则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加大道路湿扫保洁力度,强化企业减排措施,进一步排查企业是否有违规生产、偷排漏排现象,同时需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