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董楠通讯员胡晓
本报讯11月26日,记者从嵩县公安局获悉,辖区居民张女士因轻信网上刷单可获取高额回报,将自己12000元转给对方。嵩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联合支付宝公司紧急止付,为群众挽回11200元的损失。
据办案民警介绍,张女士在家玩手机时,微信群内一人突然添加她为好友,通过后开始询问并不断向张女士介绍网络刷单可获取高额回报的事。经不起诱惑的张女士,多次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后,发现扫描二维码后自动跳转到某网络购物平台的商品页面,并按照对方要求添加购物车付款后截图再发给对方。
当张女士将支付截图发给对方后,对方便以付款方式错误、交易单据异常等借口,要求张女士额外转款来解除异常。其中,多笔交易是张女士通过手机支付宝扫码给对方提供的一个支付宝收款码进行付款。
就在张女士交易期间,支付宝公司发现收款支付宝账户短时间内多笔大额进账,或涉嫌诈骗行为,随即对该支付宝账户进行临时封停处理,并将11200元涉案金额拦截。
洛阳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获取该信息后,立即会同嵩县公安局,将涉案支付宝账户进行司法冻结,支付宝公司则将涉案的11200元原路返还到受害人张女士的支付宝账户内。此时,张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幸好支付宝公司和公安民警能及时发现,为我挽回了损失。”张女士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