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现有35座博物馆,其中,国有博物馆20座,非国有博物馆15座,平均12.7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9月22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有关扶持政策。
太原市是全国第二个出台博物馆建设相关条例的城市,《条例》已于9月1日起施行。
太原市现有的15家非国有博物馆,在内容上涵盖面食、砖雕、古灯、晋商等主题。相对于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整体运营面临着较大的困难。《条例》提出,应当将国有博物馆的运行经费和非国有博物馆的补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明确规定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依法享有同等法律地位。《条例》还提出鼓励和促进博物馆发展的具体办法,如要建立具有三晋文化、晋阳文化、晋商文化、工业文化、醋文化等地方文化特色的博物馆;鼓励利用古建筑、名人故居、工业遗产、红色遗址、近现代建筑等设立博物馆;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提出了明确扶持政策,如非国有博物馆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土地、税收、规费等优惠,用水、用电、用气、供暖价格执行居民标准等。
非国有博物馆有着地方文化特色和行业特征明显的优势。《条例》出台后,为其发展提供政策上的鼓励和行动上的扶持,有助于推动非国有博物馆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非国有博物馆可与国有博物馆互相配合、共同发展,形成更完整、全面的社会影响力,让更多市民在业余时间走进博物馆,让博物馆成为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弓凤飞)
[ 编辑:张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