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王月英

  9月22日,记者了解到,为消除“黑校车”带来的安全隐患,9月份以来,漯河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队加大执法力度,连续在辖区查获2辆非法接送学生“黑校车”,并予以重罚。

  9月10日17时51分,民警在护学岗执勤期间,查获一辆车牌号为豫LF0017的棕色中型普通客车。该车核载29人,实载29人,其中学生28人。经查,该车司机不具有驾驶校车资格,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为“黑校车”。

  9月14日17时43分,民警再次查获一辆车牌为豫LG5990的中型普通客车,该车辆核定载客34人,实载36人,超员2人,其中学生35人。经查,该车司机不具有驾驶校车资格,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为“黑校车”。

  对以上两辆违法接送学生“黑校车”,交警部门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了扣留,分别对两名驾驶人依法作出了10000元和10300元的罚款处罚,并将两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至涉及的学校和车辆所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