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消息,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等措施,激发消费潜力,惠及城乡居民。

  通过“游山西·读历史”活动,各地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月)等活动,打造常态化文化和旅游惠民品牌。在此基础上,我省将开展面向消费者的普惠性消费活动,推动山西艺术节、山西文博会、山西非遗博览会、晋剧艺术节等节庆展会纳入文化和旅游消费体系,实现文化惠民。持续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完善文化惠民演出、公益性演出、营业性演出低价票等居民文化消费补贴政策。

  有关部门将持续降低重点旅游景区,特别是利用公共资源开设景区、景点的门票价格,重点降低偏高门票的价格,严格控制景区内交通运输等准公共服务价格。鼓励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实行折扣优惠或者免费开放。

  我省将采取措施提高消费便捷度:加快山西智慧旅游云平台建设,实现山西省智慧旅游关键基础应用落地;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推动全省A级景区实现门票预约、停车场智慧管理服务;各地可推出涵盖餐饮、住宿、交通、景点景区、购物、娱乐等领域的城市旅游卡。

  为了给消费者带来新的消费体验,各地要加快培育新业态。各地要发展研学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等主题旅游,形成融合发展新业态。依托绿水青山、自然景观、古镇古村、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发展民宿客栈型、名吃特产型、生态康养型等乡村旅游,创建500个“黄河人家”“长城人家”“太行人家”。(记者何宝国)

  

  [ 编辑:张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