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嵩县纸房镇石坡村村民耿某从嵩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领到丢失一个多月的现金后激动地连连感谢,称赞派出所民警是人民的好警察。

  7月28日上午,耿某在嵩县县城一银行自动取款机办理业务时,将一个黑色手包遗忘在自动取款机柜台上。离开后不久,耿某发现手包遗忘在银行,立刻返回寻找,但是手包早无影踪。之后,耿某在银行对面的垃圾桶旁边找到他的黑色手包,包内银行卡和身份证还在,但420元现金却没有了。接到耿某报警后,民警经查看银行监控,发现捡到耿某手包的是大坪乡某村78岁的老太太张某。大坪派出所辅警黄老代通过该村委干部询问并规劝张某,希望她主动退回420元现金。但张某矢口否认捡到手包,更不承认拿走包里的420元现金。

  鉴于这种情况,考虑到老太太年事已高,黄老代在一个多月内利用星期天休息时间,数次到张某家中做张某的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给她讲政策、讲道德、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她能主动退回现金,为子孙后代做出榜样。

  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太太终于在9月8日上午将420元现金送到大坪派出所。接到老太太退还的420元现金后,黄老代立即联系纸房派出所,让失主耿某赶到大坪派出所,并将420元现金亲手交给失主。(胡晓杨新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