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王新

  依法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公民必须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正当诉求。如果公民以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等非常规手段扰乱社会秩序,不但不能达到信访的目的,反而还会把自己送进监狱。9月8日,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获悉,温某某因非法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2020年7月,中原区检察院以温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向中原区法院提起公诉。

  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温某某,女,1969年出生。2016年至2017年期间,温某某、李某某(另案处理)为了制造影响,多次携带危险物品到相关部门上访,起哄闹事,并抓伤民警,屡次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某多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温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温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温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说法】非法上访者,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承办此案法官介绍,温某某跨越法律底线,我行我素、恣意妄为,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官提醒,公众应时刻树牢守法意识,法律法规不容藐视、不容侵犯,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非法上访者,终将受到法律严惩。人民法院对此绝不手软,依法严惩,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