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波 实习生 崔月 通讯员 袁天顺

  在实习期内的驾驶员姜某,因在高速公路上违停给同车人方便,被高速交警发现后,依法对其做出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由于在实习期内,记分过后的姜某实习期也被延长了一年。

  9月8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民警袁天顺、辅警赵德奎巡逻至京港澳高速公路602公里西半幅,发现一辆山东号牌的半挂货车停在路边,车后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司机端坐在驾驶员位置上,副驾驶车门打开,一男子正在旁边方便。

  民警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姜某的A2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姜某解释,自己驾车行驶至此时,同车的另一名驾驶员睡醒后尿急,要求其停车方便他才停的车。民警问旁边300米就是收费站、再往前十多公里就是服务区为什么不去时,姜某回答,没考虑那么多。

  民警对姜某和同是驾驶员的同车人提出了严厉批评,指出安全意识大于天,出门讲安全,回家才能保平安,出门不易,发生意外更会雪上加霜。

  姜某面对民警的教育承认错误后,民警遂依法对其做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姜某驾驶证的实习期也由于记分超过6分、未达12分被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