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8日讯(记者 乔永祯 胡旭阳 )9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德阳市罗江区委原书记曾长江(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长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曾长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罗江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和德阳市罗江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