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12日,记者获悉,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要点1】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要点2】加强企业家权益保护,依法慎用对企业家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依法慎用对企业家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对企业家合法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民事强制执行措施。
【要点3】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聚焦融资、用工、房租等
聚焦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清偿、融资、劳动用工、房屋租赁等问题,以司法力量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要点4】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强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络庭审及电子送达等系统的运用,提升法院审判现代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要点5】着力提升办案质效,统一裁判尺度,确保裁判质量
坚持开展裁判文书、卷宗、庭审、发改案件“四评查”工作,加强类案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确保裁判质量 ;加强审限管理,缩短办案用时,民商事案件案均审理天数不超过50天,首次执行案均不超过80天。
【要点6】进一步净化融资环境,加大对“套路贷”“职业放贷”的甄别
加大对“套路贷”“职业放贷”的甄别和惩治力度,防范非法行为合法化,精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要点7】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带来不利影响
在执行工作中尽量采用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行行为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要点8】畅通破产立案渠道,积极推进“执转破”
有案必立,积极推进“执转破”,将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企业及时导入破产程序。
【要点9】提高破产审判效率,“无产可破”案件3个月内审结
对破产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压缩办理时限。“无产可破”案件3个月内审结,其他简单案件6个月内审结,普通案件12个月内审结,重大复杂案件24个月内审结。
【要点10】积极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
对仍有持续经营价值和可能的企业,积极适用重整、和解及整体出售方式进行救治。
【要点11】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
在审理和执行涉及中小投资者保护案件中,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有限购买权、监督权等权利的保护力度。
【要点12】加强对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力度
在优化影响营商环境工作中,对有案不立、有诉不理、审执超期等损害司法公信力情形,坚决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