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书锋 朱广亚 通讯员 石小雨)7月17日9时20分,汤阴的李先生和朋友驾车从铁东路汤河桥下经过时,突然看见东侧河道里站着一名年轻女孩儿,离岸边三四米远,水已没过大腿。李先生和朋友下车大声呼喊女孩儿,让她赶紧上岸,但对方毫不理睬,边哭边缓慢向河中央走去。很快,女孩儿的母亲也赶来规劝,但女孩儿仍不予回应,情绪也逐渐激动起来,加快步伐向河中央走去,意图轻生。李先生赶紧拨打110求助。

  当日9时40分,汤阴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石泽昊带领辅警丁笑宜、原文超、王国杰迅速赶到现场。一下车,几人便拿着救生衣、游泳圈沿河堤向女孩儿的方向飞奔而去。赶至岸边,顾不得脱下身上的衣物和鞋子,石泽昊和丁笑宜套上救生衣,拿起救生圈,从将近两米高的河堤上直接跳了下去。

  眼看水已没过女孩儿胸口,焦急的石泽昊大喊:“乖!不要动!不要再往前走了!赶紧回来!有啥事想不开,跟我说!”女孩儿听到民警喊话停止了前进。石泽昊加快脚步,快接近时一个探身将救生圈套在该女孩儿身上,与紧随其后的丁笑宜一起,搀扶着女孩儿往岸边走。9时47分,在岸上两名辅警原文超、王国杰的帮助下,石泽昊和丁笑宜顺利将女孩儿救至岸上。

  女孩儿的母亲搂着孩子失声痛哭。原来,女孩儿与家人发生争吵后一时想不开,动了轻生的念头。幸运的是民警及时营救,女孩儿身体并无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