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啥?咋公开?如何推进?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我省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2022年年底,我省将建成相对统一、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公共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意见》明确,县、乡两级政府要推进政务公开内部流程标准化,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县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县、乡两级政府要结合自身实践,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对已有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升级。
县级政府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渠道,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文件起草单位或部门应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于报批前送相应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备案。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不予发文。
要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防止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确需不予公开的,视情转为涉密文件处理。存在既不确定密级也不确定公开属性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各地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机关或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可以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下,必须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且保证位置醒目、分类合理、链接有效、跳转迅速、搜索快捷、查找方便。未设置法定栏目或链接失效的,发现一例通报一例。
增加“解读”链接 方便公众查看
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经起草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相应政务公开机构进行网上发布。
政府网站是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府网站应当设立政策文件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要在政策文件链接后增加“解读”跳转链接,方便公众随时查看。
对政务新媒体开办资格和内容保障情况开展严格检查。对未达到开办资格、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要清理整合。
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鼓励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应保持一致。
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内容,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对不同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进行划分,明确组织协调关系。涉及单一市、县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机制,严格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特别是对政府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重大民生等情况的,必须做到反应迅速、回应准确、发声权威、处置得当。
各市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省政府办公厅将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等懒政怠政行为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需要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记者 薛建英 实习生 张家祺)
[ 编辑:张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