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4月29日记者从合肥交警部门获悉,自6月1日至12月3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或发放临时通行标志,2021年1月1日起,对没有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却仍然上路行驶的电动车,交警部门将严格查处。
据悉,合肥在现有电动车上牌点的基础上,将依托邮政网点布点,新增多处上牌点,自6月1日起对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车实行线上备案后台审核,发放为期三年的临时通行标志;对上牌需求量大的企事业单位或小区,公安机关可视情况上门办理服务。
6月1日至12月31日登记上牌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查处力度,严查两轮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越线、载人载物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2021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办理登机上牌或领取临时通行标志却仍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查处。(记者 史睿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