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

  玉林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

  依法对涉嫌猥亵儿童罪的周某荣批准逮捕!

  光天化日之下,

  3名女童被其诱骗猥亵,

  更令人震惊的是,

  其诱骗手段令许多家长惊恐。

  熟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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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汉为寻刺激猥亵3名女童

  2月24日,玉林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猥亵儿童罪的周某荣批准逮捕。

  根据案情了解,周某荣60岁,农民,北流市扶新镇某村人,家中有妻儿。

  自2019年年底开始,为了寻刺激,周某荣均是以零食、零钱等为引诱,并告诉女童不可将事情告诉他人,否则将得不到“奖励”,并趁邻居女童监护人不注意之机,猥亵3名女童,导致该3名女童的下体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伤。

  值得一提的是,该3名女童中,有2名女童的母亲均已离家出走不知去向,其父亲或父母均在广东务工,均是随爷爷奶奶在农村家中生活,由爷爷奶奶照顾,且周某荣家均离这3名女童家不远。以上种种,给周某荣的邪念提供了可乘之机。

  我国现有法律如何判罚儿童性侵者?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民事法律方面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青少年在未成年时期遭遇了性侵害,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18周岁后仍可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

  虽然有法律规定,可是猥亵儿童案件近年来在我国仍多发。

  防止被侵犯,家长该怎么教?

  1.在与人单独相处时,要保持应有的警惕,注重自己的隐私,不谈论、不做辅导学习之外的事情。

  2.树立正确的性观念,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触,都要断然拒绝。

  3.要知道身体某些部位是属于个人隐私,别人不可随意触碰。

  4.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要勇敢说“不”。

  5.不要因为对方的各种威胁或者利诱而屈服,不因对方的恐吓而保守秘密。

  6.如果发生了侵犯自己隐私的事情,一定要及时告诉家长,谨防伤害继续发生。

  如何判断孩子可能遭遇侵犯?

  当孩子出现反常表现时,如孩子身体出现非理性的不舒服状态、突然出现的恐惧感、性格突然发生较大转变等行为,家长就要警惕孩子是否遭遇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