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1月30日讯(记者 余开洋)1月29日,万源市公安局、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万源市太平镇辖区范围高价售卖一次性医用口罩,并且售卖的口罩质量差。

  接报后,民警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发现涉事的中年女性倪某正在其经营的文具店内售卖医用口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责令停止其经营行为,并在现场查获售卖所剩的口罩60只,民警随即将倪某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查,倪某在明知医疗口罩不在其经营范围内,通过网络以每只0.4-0.45元的价格进购了1万只一次性口罩,并以2.5至3元的价格对外售卖,违法所得金额一万元以上。目前,该口罩的真伪正在鉴定中,倪某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警方呼吁:在重大疫情期间,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是经营和商品销售不可触碰的红线,对触碰红线者,将从严从快从重给予严厉打击。(图据达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