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魏鹏洋

  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伤人后怎么办?相信绝大多数驾驶员,会立即停车救助伤者。但这位驾驶员不仅“溜之大吉”,还让他老子“背锅”……

  1月8日,记者获悉,张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LDY1xx的小型轿车,沿临颍县001县道,自西向东行驶至杜曲镇岗张社区北门口处时,与道路上的行人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行人张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张某某逃逸。

  据悉,1月2日20时11分许,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临颍县岗张社区门口处发生一起小型轿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行人已死亡。随后,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执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并调取事故现场附近视频。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对事故现场自称肇事车司机的张某某当天的活动、车辆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将调取的监控录像资料和张某某笔录中的细节进行比对,发现张某某所述明显与现场不符,最终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张某某心里防线瞬间被击溃,紧接着民警又对其做了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1月3日凌晨,张某某供述了其儿子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配合民警劝导儿子张某某投案自首。经过其父劝导张某某于2020年1月3日下午到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目前肇事驾驶人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