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陈诗昂
1月1日起,连同我省高速公路省界站取消的,是一系列高速通行新政策的实施。新政策实施后,不少读者存在疑惑。1月3日,河南商报记者将读者的问题汇总“抛”给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由相关人士给出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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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方式有哪些变化?
1.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取方式会发生哪些变化?
答:车辆在高速公路省界不再需要停车交费,可以直接快速通过,在省界的通行体验与在主线上行驶完全一样。
其中,ETC车辆继续使用ETC专用通道,在入口和出口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人工交费车辆在入口收费站领取带有路径记录功能的CPC通行卡,在出口收费站交回,并一次性交纳全程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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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费?
2.通行费金额是根据什么因素计算的?
答: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应交通行费金额,是根据不同车辆对应的收费标准,乘以其实际行驶里程计算得出的。
符合相关减免优惠政策的车辆,收费时将扣除相应的优惠金额。
3.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怎么计费?
答:车辆通过单个ETC门架的收费金额,按其所辖里程和收费标准计算,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车辆结束高速公路行驶后,将途经ETC门架计算的费额相加,就是应交的通行费金额。
4.对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如何实现精确计费?
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ETC车辆和人工交费车辆统一按照实际行驶路径实行精确计费。
其中,ETC车辆按途经ETC门架的应收金额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收费,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MTC车辆根据途经ETC门架的应收金额之和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收费,在出口混合车道或人工收费车道人工交费时,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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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费用会增加吗?
5.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客车应交通行费增加?
答:正常情况下不会。在这次改革中,将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由二类调整为一类,其应交的通行费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但由于新的计费系统是以车辆通行的实际路径进行计费,与原来按照最短路径收费相比,少部分车辆的应交通行费额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
6.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货车应交通行费增加?
答:在这次改革中,货车计费方式发生较大变化,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实现新旧计费方式平稳过渡,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
目前各地标准装载和接近标准装载货车的收费水平较过去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对于空载车辆,费额可能会出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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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常走高速需要办ETC吗?
7.通行高速公路频次不多的车辆,是否也需要办理ETC?
答:根据国务院相关部署,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大力推动ETC在加油和城市停车场的应用。
安装使用ETC的车辆,在通行高速公路时,可以提高通行效率,享受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在不行驶高速公路时,也可享受加油打折、停车便利等相关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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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额度不准确咋办?
8.1月1日,取消省界收费站、新的收费模式执行首日,出现个别时段、路段系统收费额度不准确的情况,车主如何处理?
答:广大车主可拨打0371-12328转高速业务电话进行反映举报。
根据车主反映,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在后台进行技术查证,对确实出现的个别多收通行费情况,及时退还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