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市洛宁县公安局的40余名民警武装警戒带领一名身穿囚服的青年男子,分别去翔梧路上的超市和京宁路上的金店指认现场。从11月底到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连续作案,盗窃物品价值达20万元。

  12月11日上午8时许,洛宁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县城京宁路一金店报警称,早上开门后发现金店后面的砖墙被人挖了一个洞,柜台内所有银饰和珍珠首饰被洗劫一空,价值近20万元。接到报警后,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刘海波,主管刑侦副局长金兴安,立即带领刑警大队、城区派出所30余名侦技民警到达现场,成立专案指挥部,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警方经过视频侦查,发现12月10日19时30分,一名头戴黑色帽子、黑口罩,身穿迷彩大衣、黑色运动鞋的男子持一工具箱到金店后面,入室盗窃金店首饰后,于12月11日凌晨2时58分离开。警方现场勘查组测量了金店后面墙洞尺寸,确定犯罪嫌疑人身材较瘦小,年龄30岁左右,没有发现其他有效物证。周围群众接受调查组走访时均称,12月10日前半夜曾听到金店后面附近有电锤敲击声,当时认为是京宁路改造施工声音,没去现场查看。

  随后,视频侦查组对嫌疑人穿着特征进行分析,联想到一名涉及前几日超市茅台酒被盗案的嫌疑人。11月30日下午,洛宁县一超市烟酒专柜工作人员向洛宁县公安局报警,称交接班盘点酒类时突然发现两箱茅台酒被盗,价值3万余元。警方经过视频追踪和蒙面特征分析研判,最终确定两起案件系同一人实施,于是进一步对昌隆小区周边进行视频侦查,发现嫌疑人进入昌隆小区后消失,案件侦破再次陷入僵局。

  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成为破案的关键。专案组决定对昌隆小区内的12幢楼分别安排民警蹲点守候,严盯尾追,经过连续5天守候,确定昌隆小区一名男子与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相符。男子王某,30岁,汉族,本科文化,原籍三门峡灵宝市人,目前为洛阳市某公司派驻洛宁县某局业务员。王某自去年以来在网上炒期货,亏损了上百万元,网上贷款需要还线,经常有人向他索要借款,家庭关系紧张。

  12月18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在文昌路将王某车辆截停,从其车辆上一黑色提包中发现了数块疑似银子的块状物体,并从车辆后备厢中搜出液压钳、电钻、螺丝刀、锉刀等作案工具,并在其暂住地搜查出黑色帽子、黑色口罩、迷彩大衣、手套、电熔炉和部分被盗珍珠首饰。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盗窃超市两箱茅台酒和金店首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赃物去向。其供称,网上炒期货亏损上百万元,网上贷款急需还钱,于是萌生盗窃的念头,经过仔细踩点后,花了850元购买了作案工具,自以为作案手段高明,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获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曼 通讯员 张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