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岩崔峰文图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广为流传的儿歌影响了一辈又一辈的人,也因此流传了许许多多的佳话。济源有这样一位市民,两年前捡到近万元现金上交警方,但两年过去了,尽管曾经追问,但关于物品是否交还失主问题,他一直也没收到答复,也没有等到失主的一声“谢谢”……这究竟是咋回事?

  捡到近万元现金上交

  11月24日上午,济源49岁的市民石先生向记者说了自己的一件烦心事。石先生说,自己是一名家具店的维修工。2017年4月16日下午,他和3名同事一起到济源市东方国际公馆小区安装家具。到达小区后,他将电动车停放在9号楼的电动车棚里。

  当日下午5时许,石先生准备骑车返回家里时,发现电动车的踏板上多了一个黄色女式挎包。

  “究竟是谁粗心落下的呢?”石先生很是惊讶,为了不让失主着急,他在现场等了很久,依然无人来寻找。

  因急着返回店里,石先生试图找到失主的联系方式便打开挎包,发现包里除了有手机、化妆品、药品、消费卡以及数十张银行卡等,还有近万元现金。

  “包里没有身份证,手机被锁屏,根本没法联系。”石先生说,苦等无果之后,他选择报警。十几分钟后,两名民警到达东方国际公馆小区南门口,登记了石先生的姓名、电话等资料后,带走了挎包及里边的物品。

  两年多了也没回信儿

  虽然事情过去了,石先生依然牵挂挎包是否找到了主人。然而,这件事从此没有了下文。有不少同事有意无意地问他“挎包究竟有没有交还到主人手里呢”,让石先生偶感尴尬,如今更是成了一块心病,挥之不去。

  按照石先生的说法,做这样的好事,虽然家里并不很宽裕,但他并不求回报,而这些疑问,不仅是他的朋友,也时时刻刻萦绕在他心头,想弄个明白。

  “我给警察留有联系方式,包里边也有不少物品,”石先生说,按照正常情况,失主可以找到,“如果确实找到了失主,失主能否给我说一声‘谢谢’,或者警方给我转达一下‘谢谢’也好,可是没有。”

  两个月后,心有不甘的石先生先后两次主动拨打110追问,但依然杳无音信。

  “明明做了件好事,想要个回复咋就那么难?”石先生感慨,一晃两年多过去,这件事似乎早已经被人忘记,始终没有人和他联系,“我不后悔做这件事,也不奢望失主一定说声‘谢谢’,但总感觉事太别扭,缺了点啥。”

  获物业公司负责人点赞

  11月27日下午,为进一步还原事件原委,记者和石先生一起,来到了位于济源大道东段的东方国际公馆小区。

  在两年前捡到失物的9号楼前,采访过程吸引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注意。得知记者的来意和石先生的事迹后,物业公司一负责人郑萍给予了肯定。

  “其实也没啥,只想知道失主将东西领走没有。”寒风中,面对物业人员的夸奖,石先生显得局促不安和害羞,一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你的品德很高尚,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郑萍向记者回忆,石先生捡到挎包的时间,正是小区业主入住装修期,外来装修人员比较多。她分析,那段时间没有接到业主的求助,也没有警方过来调查。尽管如此,她对石先生的拾金不昧给予了称赞:“以后在小区有啥事,尽管来物业找我。”

  “你家是哪里的?”记者话音刚落,石先生眼眶瞬间红了。据了解,石先生家住轵城镇东天江村,一家三口,原本生活幸福。两个多月前,石先生的妻子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故,一段时间来,他一直没有上班,仍在为妻子的后事奔波。

  直到几天前,石先生无意中偶遇记者,才想起两年来这件尘封在心头的旧事。

  警方正在落实情况

  11月27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致电济源市110指挥中心,了解此事具体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时隔时间较长,需要查询落实,随后表示涉及该局的相关媒体对接工作,由该局宣传科负责。

  在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后,济源市公安局宣传科有关人士说,接到此事的反映后,他也认为警方应该给当事人石先生一个明确的回复,如果没有回复,肯定不合适,“从换位思考的角度讲,石先生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十分正当,我们充分尊重并理解”。

  随后,上述人士表示,经向辖区沁园分局了解,石先生的遭遇,确有其事,但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

  昨日下午,上述人士通报说,经核实,事发当天,特警90号已经将失物送还失主,但系统未载明失主联系方式,只有失主签名,为一名刘姓女子,有关此次事件的相关确切情况仍需进一步了解。

  济源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说,从工作流程上讲,处警民警查找失主并归还失主的做法合规合法,而且已经在接处警记录表上进行了记录,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之下,并没有义务告知报警人处理结果,特别是在报警人没有明确告知需要回复的情况下。

  该人士表示,如果石先生想求一个感谢,他们可以帮忙寻找、联系。

  多方建言

  透明并完善反馈、嘉奖机制,让好人不再心寒

  “在好人难当、好事难做的现实背景下,做好事也需要技术含量。君不见,看到摔倒的老人,在帮扶前,先拍下视频或者找见证人,就成了一些做好事者的必选动作。”一位济源当地人士说,做好事虽不求回报,但对好人、好心还是得有精神上的回报,“要是好人总是心寒,那么做好事的人,谁还愿意去继续做呢?”

  多位济源当地人士认为,社会需要正能量,公众就要用心、用实际行动呵护每一个正能量,别让好心人受伤,不让做好事被冤枉,这是基本的社会价值观和共识所在,也是社会正能量日益增多的内在要求。

  就此事件,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郑州市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队长牛振西认为,石先生的要求他也很理解,也很支持,因为均在情理之中。

  牛振西说,石先生的心情,他也曾经多次遭遇过。在救援队历年来的救助事件中,只有约10%的家属会主动表示感谢,绝大多数的受助人、受助人家属没有一句口头上的感谢就离开了救援现场。

  “公益不图回报,有的家属事后很感谢,还硬给我们塞红包,我们都坚决拒绝了,一声感谢足矣。”他说,这种状况,他们有时候也理解家属的心情,但感恩之心作为人的基本素养,对不少人来说,还是需要注重和提升的。

  警方相关未具名人士说,公安部曾出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相关规定,但规范的内容相对单一,覆盖面有限,存在一定的缺憾和空白。

  就此事件,一些市民就此提到,对越来越多的正能量事件,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从官方层面,仿照“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的理念和模式,建立或完善门类齐全、职责明确的正能量反馈机制甚至嘉奖机制,并加强工作互动度、透明度,以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