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是战略和策略的高度统一,讲究策略是开展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讲究策略,关键是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区别对待,注意区分积极力量、中间力量、消极力量、敌对力量,不同的力量要有不同的对策;另一方面要把握好度,不讲原则只讲包容是错误的,只讲原则不讲包容也是不对的,不及不至,过犹不及,凡事要讲有理有节。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通过调整政策调节阶级关系,《五四指示》就是一个典型。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的经毛泽东审定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史称《五四指示》),这是在历史转折关头我们党发布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决定将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在原则性上,《五四指示》明确指出了调整土地政策的极端重要性,强调:“各级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

  同时围绕解放区土地问题党内外存在的一些不同观点,旗帜鲜明地指出:“在此种情况下,我党不能没有坚定的方针,不能不坚决拥护广大群众这种直接实行土地改革的行动,并加以有计划的领导,使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依据群众运动发展的规模和程度,迅速求其实现。”

  《五四指示》还使用了五个“不要害怕”的排比句,进一步表明我们党在土地问题上鲜明而决绝的立场:“各地党委在广大群众运动面前,不要害怕普遍地变更解放区的土地关系,不要害怕农民获得大量土地和地主丧失土地,不要害怕消灭农村中的封建剥削,不要害怕地主的叫骂和污蔑,也不要害怕中间派暂时的不满和动摇。”

  写到这里,《五四指示》的原则性已经跃然纸上,但这并不是全部。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文件对措辞拿捏得十分精当准确,充分体现了灵活性。比如,文件没有使用“没收土地”,而是使用“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的表述;还比如,文件规定:“对于抗日军人及抗日干部的家属之属于豪绅地主成份者,对于在抗战期间,无论在解放区或在国民党区,与我们合作而不反共的开明绅士及其他人等,在运动中应谨慎处理,适当照顾,一般应采取调解仲裁方式。一方面,说服他们不应该拒绝群众的合理要求,自动采取开明态度;另一方面,应教育农民念及这些人抗日有功,或是抗属,给他们多留下一些土地,及替他们保留面子。”这些要求,字斟句酌,入情入理,很有人情味,也有说服力,把土地工作中的灵活性体现的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