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袋废弃物牵出一起走私大案

  主犯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报记者 郑芳 通讯员 王淑艳 钟华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东兴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办的“2017.11.30”走私武器、弹药及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项某华犯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监控发现可疑人员

  2017年11月30日21时许,南宁海关隶属东兴海关缉私分局在东兴中越边境破获一起重大“枪毒合流”走私案件,查获2支制式手枪、40发手枪子弹、2根枪管消音器、1198.4克毒品氯胺酮。这是南宁海关首次查获“枪毒合流”走私案件。

  “当晚8点多,我在查看辖区视频监控的过程中,注意到在管段独墩岛一带北仑河岸上有可疑人员及船只活动迹象,就通知在附近值守的同事前去查看。” 当班民警回忆。

  附近执勤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有两个可疑人员,盘查时两人自称是周边村庄渔民,刚刚打渔归来。随后两人迅速离开现场。依据经验,民警觉得两人形迹可疑,通过反复观看监控视频发现,在执勤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可疑人员似乎随手将一个袋子丢进了灌木丛。


  废弃物中惊现“枪毒”

  经过仔细搜查,民警在灌木丛中找到了一袋可疑包裹。破旧的塑料袋被层层包裹,散发奇怪的气味,一眼看过去与生活垃圾无异。民警打开包裹,发现其中包有2支手枪、40发手枪子弹、2根枪管消音器、疑似毒品一大包。

  东兴海关缉私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连夜组织警力对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进行追踪和摸排定位,并根据盘查时获得的信息排查走访,最终成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

  随后,专案组立即对嫌疑人可能藏匿的地点进行摸排蹲点,并联合防城港市公安局开展抓捕行动,于次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项某强,并在其藏身处搜查出毒品、制毒工具和枪支瞄准器等物品。此时距案发时间不到24小时。

  跨境协作缉拿案犯

  项某强交代,案发当天他接到儿子项某华的电话后,到北仑河越南一侧的码头上接他回国。项某华上岸后将随身携带的包裹丢到独墩岛灯柱下,随后与父亲乘坐摩托车离开,中途下车并失去踪迹。经查,项某华案发前在越南广宁省活动频繁,随后专案组启动跨境警务合作机制。

  2018年年初,项某华因涉嫌非法储藏毒品被越南警方抓获,落网后项某华拒不承认真实身份,宣称其叫“李华”,亦不承认其境内走私枪支、毒品。通过越南警方协助采集DNA信息进行比对,最终确认“李华”就是项某华,同年5月1日,项某华被移交东兴海关缉私局,至此该案告破。

  抽丝剥茧还原事实

  民警介绍,项某华只交代其携带包裹进境,拒不交代包裹中装的是什么,如何证明其走私枪支毒品的犯罪事实和主观故意是摆在专案组面前的难题。经查,项某华2010年因盗窃财物被公安机关处理后,从未使用真实身份在社会上活动,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他携带枪支、毒品进境选择偷渡地点为中越界河北仑河独墩岛下游方向,该地人烟稀少,缺乏天然屏障,案件侦查难度大;另外,其携带的包裹为红色不透明塑料袋包装,其中还有衣服、袜子等物,其蹲坐袋子上逃避海关监控检查,导致民警错过了“人赃并获”的最佳时机。

  民警耐心搜集证据,逐步还原了项某华的犯罪过程。而后,从项某华有吸毒史,曾因非法携带毒品被越南公安机关处理的情况入手,推断其具有走私毒品的故意。在证据面前,项某华交代了其帮助越南人“阿乐”携带毒品及枪支弹药走私入境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