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21日讯(记者 岳东)2015年3月,泸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3个试点县之一。在制度试点的近4年时间里,泸县探索出了多项改革经验,得到中央深改办、国务院参事室、自然资源部的高度肯定。那么,泸县是怎样通过改革探索,让“沉睡”的宅基地“流动”起来,得到合理有效利用,从而带动农民增收,使集体经济焕发出新的活力?今日,记者专程前往泸县作实地调查。

  泸县地处四川盆地南缘,幅员面积152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27.3万亩;总人口107.4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80.4万人。该县不仅是四川的工业强县、教育文化名县,还是农业大县,农村人口约占到全县人口的90%。“先富起来的农民纷纷进新村、进城镇定居,村里留下了大量老旧农房。”泸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介绍,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宅基地应当一户一宅,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农民建新不拆旧的比比皆是,土地浪费严重。

  泸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改革前,全县26.9万宗、24.3万亩宅基地 (人均占有170平方米)与127.3万亩耕地“插花式”分布。3.6万宗、3.2万亩闲置宅基地得不到有效利用,用地供需失衡,阻碍了农业的规模化发展。

  2015年3月以来,泸县遵照“中央三条底线控制”“全国人大授权调整实施部分法律”精神,依据中办发〔2014〕71 号、国土资发〔2015〕35 号文件规定,在自然资源部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主导下,针对农村人口外流、散老村落衰败、农村宅基地闲置、城乡建设用地紧缺、部分土地管理失范等问题,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

  60岁的杨珍明是玉蟾街道玉蟾村的村民,家中有4口人,他家宅基地有1.1亩,老宅在山上,是1987年盖的270多平方米的土瓦房。玉蟾村新村聚居点修好后,杨珍明十分动心,“那边位置好,配套好,价格也不贵,村上承诺宅基地复垦之后仍由我家承包使用,在和家人商量后,我决定退出老宅。”

  “按退出土瓦房300元/平方米和其他建设用地20元/平方米的标准,我家共收到退出补偿款9万元。”杨珍明告诉记者,按新房1480元/平方米的价格,自己购买了100平方米的户型,花费不到15万元;拆旧住新的过渡期间内,还有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而且老宅复垦后村里还免费提供茶苗,收益归自己。与当初比起,环境好了,日子舒心了。”

  泸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土地管理形态大规范。初步形成农村宅基地“法定无偿、节约有奖、跨区有偿、超占有偿、退出补偿”和“规划引领、总量管控、底线保障、有偿调剂、村民自治”的使用管理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县域统筹、分类入市、收益共享”的入市制度,农村征地“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农村土地管理更加规范、公平、流畅。

  二是农民收入形态大改善。宅基地退出户户均收益超过4.2万元,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平均突破100万元,政府获得调节金等收入,农民、集体、政府三方共赢。农民的财产性、工资性、转移性、经营性收入平稳较快增长,非农收入占比达到70%以上。

  三是环境设施形态大提升。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在改革中快速提升,水泥公路通村达社,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低压台区全面改造,生活污水实现集中处理,D级危房全部消除,村级卫生室、文化室、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达标配备。

  四是农村发展形态大融合。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的统筹推进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的有机叠加,推动着农村传统散居向新型聚居、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传统农民向城镇市民转变。田坝、玉蟾、复兴、周堰等贫困村,实现村“摘帽”、人“脱贫”;龙桥文化生态园、谭坝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一批乡村旅游综合体、农村田园综合体应势而生,“资源变资产、一产变三产、农民变股民、农村变社区”正在成为现实。(泸县国土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