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首付款,却迟迟没有办理按揭手续,过了一年多才发现房子被房产开发公司抵押。”日前,来自贵州的王先生向南海网记者反映了自己在海南的购房遭遇。为此,记者先后与涉事房产开发公司、房管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解。最终,经双方协商,房产开发公司答应返还王先生首付款并赔偿5万元。

  业主:买房一年多却办不了按揭 一查才知道房子被抵押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2017年4月,王先生看中定安县德发豪苑小区现房,当即交了5万元定金并打算按揭购房。五天后,王先生与房产开发公司海南海南顺得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了总房款的50%近23万元做首付款。

  接下来要办理按揭手续时,房产开发公司一再推脱,这一推就推了一年。直到2018年4月王先生感到蹊跷,打电话到定安房管局查询,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2012年就抵押给海口某贷款公司,注销抵押后又在2014年抵押给蔡某某。

  查到房子被抵押,王先生第一时间联系房产开发公司进行解决。房产开发公司承诺2个月之内为王先生的房子解除抵押,并办理按揭手续。然而,房产开发公司的承诺迟迟未兑现,房子一直没有被解押。

  “我2017年在海南买房子,可是到现在房子却住不上。”王先生说,还是希望开放商尽快把房子进行解押,如果不行,就换套同楼盘的房子,按照当时合同约定房价,进行多退少补。

  律师:出售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可要求退房并索赔

  对此,定安县房管局市场管理王股长表示:“抵押房不能买卖。卖抵押房属于违法行为,若反应情况属实,我们将会约谈企业,停止网签,让他们进行整改。”

  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敏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售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索赔,但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钟敏提醒广大市民,买房时,尤其要注意看产权证上权属人姓名和售房者身份信息是否一致,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书是否齐全,房屋有无被司法机关查封、抵押,是否被租赁,物业费是否拖欠等等,防止因为了解信息不全,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双方协商 开发商退回购房款并赔偿5万元

  针对王先生的要求,房产开发公司表示,换房可以,但是王先生不能再办理按揭购房,必须全款购房。对此,王先生不能接受。

  同时,房产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林女士解释:“我们卖房子时,就已经和王先生明确过,这是抵押房。”但王先生表示没听过这样的说法,同时,购房合同中也未提及。

  据了解,房产房产开发公司将部分房产进行抵押,而要解押房子需要一定的时间。房产开发公司给出两种解决方案:第一种是给王先生进行换房,但需要王先生付全款;第二种公司租房让王先生母亲居住,稍后解押后,再正常办理按揭手续。

  最终,双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房产开发公司将返还王先生首付款并赔偿5万元。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定安11月14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 姚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