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29日讯(记者 梁鹏)10月2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维护成都市高新南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绿色道路交通环境,成都交警自11月5日起在高新南区道路上通过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施划禁止停车标线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

  具体内容为:

  在施划禁止停车黄色实线的路段,禁止机动车临时或者长时间停放;在施划禁止长时停车黄色虚线的路段,允许机动车临时上下客、装卸货物等情况临时停放,但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停放;临时停放车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临时停放机动车的相关规定。

  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禁止机动车临时或者长时间停放。

  严禁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和非机动车道进行停放。

  同时,对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禁止停车标线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记3分。

  对机动车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不按导向车道通行,非机动车闯红灯、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法载人载物以及行人闯红灯等各类影响通行秩序、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民警提醒,共享单车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划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有序进行停放,严禁占用车行道进行停放。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绿色低碳出行。

  此外,记者了解到,此系列措施将适用于成都市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天府五街(含)、天华二路(含)一线以北,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天府大道中段(含)一线以西合围区域道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停车秩序管理和通行秩序管理。此系列措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