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9日讯(记者 陈淋)为保障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成都市接受教育,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的成都市《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炉。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一是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市)县统筹安排入学。二是其它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延续了以前“两个一年”基本条件,入学原则为统筹安排入学。
同时,通知也明确了属地职责:各区(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自区域内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组织、实施、管理;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区(市)县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操作办法。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通知相关规定坚持原则不变、“双轨”保障。基于成都本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刚起步实施的实际,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采取“双轨”并行的办法:既可采取积分申请入学,也可按照现行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申请入学,逐步过渡到积分入学。
同时,通知相关规定也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其子女入学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