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记者从银保监网站获悉,新华保险公司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和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被处罚。这也是银保监会合并后开出的第一份罚单。

  银保监会在公告中表示,经查,新华人寿存在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等违法行为。对此,银保监会作出如下处罚:

  一是新华人寿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决定对新华人寿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李源、志刚、罗晓晖、秦奋等相关负责人警告并罚款,四人合计罚款38万元。

  二是新华人寿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决定对新华人寿罚款5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李源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于志刚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王练文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安秀丽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唐鹤飞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刘晓芳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秦奋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朱敏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王洪礼警告并罚款2万元。

  三是新华人寿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决定对新华人寿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李源和罗晓晖警告并分别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