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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人的医保卡家人可共用看完这些你就明白怎么用了
本报曾经报道,2017年10月1日起,南宁市创新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用于支付参保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南宁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据了解,智慧医保“诊疗一卡通”平台扩大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使用范围。具体就是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用于支付参保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南宁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当然,一家人共用一个医保账户有2个小前提,首先是使用医保账户的亲属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当然无论是在哪里参保,也无论是城乡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二是已经将这些亲属绑定了为授权使用人。比如说,南宁市参保市民老李,授权绑定他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儿为使用人,女儿到市医保定点医院去看病,就可以拿着老李的社保卡直接在医院刷卡付费,减轻了老李的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其本人在南宁市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材料、批准文号为卫消字、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的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