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陈辉

  4月26日,记者从省工信委获悉,《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由省政府正式下发。《计划》要求把发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作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到2020年,全省“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智能转型走在全国前列,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构建智能制造成为主流、工业互联网广泛覆盖的制造业发展格局,努力实现“河南制造”向“河南智造”转变。

  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加速融合,以智能制造为代表、工业互联网为支撑的新一轮产业变革正在引发一场“制造革命”。但我省智能制造总体上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对转型发展攻坚的整体带动效应还不突出,在认识水平、支撑能力、推进力度、发展成效上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计划》提出以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为目标,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坚持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新兴智能制造产业培育同步发力,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系统推进的工作路径,突出智能制造在“三大改造”中的引领作用,聚焦实施十大专项行动,着力构建一流产业生态,努力建设全国智能制造先行区,促进全省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

  《计划》提出实施关键岗位“机器换人”行动,以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替代人工生产,实现“减员、增效、提质、安全”的目标;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行动,推动生产线全流程数字化,实现“线”上链接;实施智能车间建设行动,推动制造过程各环节动态优化,实现“块”上融合;实施智能工厂建设行动,推动生产系统智能化、制造营销协同化、上下游企业融合化,实现“面”上协同;实施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行动,建设集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一体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园区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升级;实施智能装备产业升级行动,聚焦数控机床、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四个重点领域,把郑州、许昌培育成为国内领先的中高档数控机床生产基地,支持洛阳、新乡打造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制基地,加快打造郑州千亿级“中原智能传感谷”,打造郑州、洛阳、新乡高端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产业集群;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行动,构建以平台为核心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生态圈;实施“企业上云”专项行动,推动各地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企业将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云端迁移,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实施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引育行动,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性强、行业特色明显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方案设计、软件开发、装备改造、技术支持、检测维护等方面为行业提供服务。

  《计划》还明确了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建设100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300个智能车间、150个智能工厂、20个智能化示范园区,通过试点示范,打造100个智能制造标杆项目;智能制造产业规模迅速壮大,研发和突破一批智能制造关键装备、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工业软件,以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突破1500亿元;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框架形成,培育2—3个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20个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3万家工业企业、带动1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

  延伸阅读:

  我省重金扶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

  4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对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企业智能化改造、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

  在支持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上,对有重大带动作用、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管理范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等资金给予支持。对列入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智能装备产业基地,所在地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支持我省生产的智能装备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在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上,对实施“机器换人”、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化示范园区的,省级层面制定相应奖补政策。在支持企业上云上,由省级层面统一协调云平台服务商并达成合作协议,降低我省企业按需使用云资源及云化软件费用,整体优惠比例不低于30%,鼓励采用“云服务券”等方式给予企业上云费用补贴。在创新金融支持上,建立智能化改造企业“白名单”,金融机构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制定专项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出台政策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智能装备给予补助,鼓励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互联网+”产业发展、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等基金投向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领域。

  此外还直接给予奖励。在支持开展试点示范上,对入选国家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入选国家产业集聚区智能化试点示范、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省级智能化改造项目,将软硬件投入的后补助比例由8%提高至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入选省级智能化示范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上,对纳入省重点培育名单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补2000万元,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