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焦勐

  4月23日,一段辱骂交警的小视频在洛阳市民的微信朋友圈疯狂流传,一名男子用手机录制一段交警正在执法的小视频,并在视频中对交警进行了辱骂。4月24日,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公安机关调查,视频拍摄者李某强故意捏造事实、谩骂民警,被行政拘留12日。

  记者在朋友圈看到了该视频,视频中,男子坐在一辆车内,镜头对着车外,镜头中显示,街边站着六名身着制服的民警,正围在一名躺在地上男子的身旁,男子右手握有拐杖,视频中无法分辨躺在地上男子的年龄。其中一名民警用手指着地上的男子在对其说话(无法听到具体内容)。

  拍摄视频的男子在视频中说道:“你看这交警,你看、你看、你看,洛阳市宜阳县的交警,哎呀!一个老汉他们都不放过。”视频最后,男子放声辱骂了几名交警。

  记者注意到,男子辱骂时在车内,街上的交警并未听到男子辱骂的声音。

  随后,该视频被男子发布在网上,迅速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和转发。

  4月25日上午,记者从宜阳县公安局官方平台获悉,4月23日,宜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运管所、市政局对城区三轮车载客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日上午9时40分许,联合执法人员发现一辆三轮车违法载客。查处中,车主采取躺地方式阻碍执法。其间,一名男子用手机拍摄,在未核实事件真实情况下对执勤人员进行谩骂,并将视频发至朋友圈进行扩散,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事发后,宜阳警方迅速启动民警维权机制,相关警种快速接入调查。24日上午,捏造事实、谩骂民警的拍摄者李某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日,宜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嫌疑人李某强做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据了解,宜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日至10日拘留。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