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高鹏

  今天是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昨天郑州中院公布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其中不乏宇通、南街村等我们熟知的河南省内知名企业。

  河南名企因什么事当上了原告?同一个理由——维护知识产权。

  【案例】

  宇通一话务员

  向同学泄露客户信息

  两人被判停止侵权

  一直以来,宇通客车公司(简称“宇通”)通过其400呼叫系统接受客户来电及咨询,对客户进行回访,获得客户信息,汇集形成客户名单。

  苏某某系宇通400呼叫系统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宇通与苏某某签订了保密协议。

  苏某某居住在同学李某某家中,由于两人关系不错,苏某某通过手机拍照以照片形式向李某某发送宇通400呼叫系统中的有关客户信息及笔记本记录的客户信息300余条。

  随后,李某某及所在公司利用该信息与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

  法院一审认为,两人侵犯了宇通的商业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宇通经济损失11万元。李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提醒:

  商业秘密如何认定

  一系列取证很关键

  郑州中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庭长赵健良说,本案系涉及商业秘密认定及保护的典型案件。

  一般情况下,商业秘密证据复杂,认定困难,审理难度大,尤其是客户名单能否构成商业秘密一直是当事人感到比较困惑的问题。

  她说,这起案例,从客户名单的形成、客户名单的内容、原告采取的保密措施等方面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进行了较为细致、全面、具体的分析,对该类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也对当事人就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保护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案例】

  “北京麻辣方便面”

  被其他企业生产销售

  南街村告其侵权

  提起“南街村”、“颍松”牌北京方便面,大家想必都不陌生。

  自1991年至2013年期间,南街村公司生产的“南街村”、“颍松”牌北京方便面被授予多项荣誉称号,并被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

  同一地区的诚实人公司是一家生产方便面的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生产、销售标有“北京麻辣方便面”字样的方便面。

  法院一审认定,南街村公司享有的“北京方便面”为知名商品。诚实人公司作为在同一地区生产方便面的企业,擅自在其生产的方便面外包装上使用了“北京方便面”字样,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一审判决诚实人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南街村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诚实人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双方调解。

  提醒:

  发现自己的品牌被冒充

  要注意商品销售时间、销售对象等

  赵健良说,由于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不受商标法的保护,故对其认定主要应从主张权利者是否通过使用商品特有名称达到“知名”的程度考虑。

  她认为,审理这类案件时,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宣传的持续时间及程度,作为知名商品的受保护情况等综合判定。

  在她看来,保护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其意义在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保护该知名商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良好的商业声誉,使大众能够对该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显著性及独有性予以认可并容易和其他商品加以区分,有效地防止他人进行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