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数十户业主

  纷纷搭建“空中楼阁”

  声称公共结构板是开发商“送”的面积

  有关部门曾责令停止违建行为

  正在施工的一个楼层,图中的两侧墙面是建筑外墙,下楼左侧的窗户已被打通,顶板也已搭好即将灌水泥,地板则是楼下已经浇筑好的天花板。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冯耀华 文/图

  核心提示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化路6号颐华居小区自交房以来,不少业主在两个户型房之间的公共结构板上进行搭建,数十套房子因此都“凭空”多出了一个房间。有业主称,之所以如此增建,是因为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曾经承诺结构板部分会当做赠送面积进行销售。对此,西乡塘区执法部门指出,业主擅自在公共结构板上搭建属违建行为,现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业主停止违建,但目前仍有相当多的业主继续对公共结构板进行搭建装修。有部分业主担心,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私自占用公共结构板违建房屋,会给小区居民带来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

  【记者调查】

  公共结构板上冒出“小阁楼”

  根据读者的爆料,4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颐华居小区采访。该小区属于高层建筑,分为A、B两栋,每一楼层的两种户型之间设计有两块面积约4~5平方米的结构板进行分隔。但这两块结构板之间仅以梁柱相连,中间还隔着数平方米的空心部分。

  记者在A栋某层看到,一位业主正在把自家一个房间的窗户打掉,在外墙上开了一个门,通往外面的结构板,两个结构板之间的空心位置,也已经搭建好了顶板和顶柱,准备浇筑水泥将两个结构板拼接成一个整体。

  记者前往其他楼层已经搭建好的“小阁楼”看到,该楼层两家面对面的业主平分了两块结构板的面积,各占一边,其中一名业主还在新盖的“房间”外安装了窗户防盗网。

  目前,A栋和B栋各有三四户业主正在安排工人在结构板上施工搭建。记者粗略数了一下搭建完工的“小阁楼”,已经多达数十户,其中不少间都已有人入住。


  

  公共结构板搭建完工后凭空多出一间房

  【业主说法】

  开发商卖房时曾承诺赠送

  在8楼电梯口,记者见到了业主李先生,他说自己是2013年买的房子,当初买房时,无论是开发商的宣传,还是售楼部人员的口头讲解,都明确指出,这两块公共结构板是当做赠送面积送给买房人的。因此,当年这一户型的每平方米价格要比其他户型贵上几百元。李先生说当时开发商还承诺,在拿到房产证后,将会对这个公共结构板位置进行统一施工。

  2016年,业主们陆续拿到房产证,不少人想到了当初开发商的承诺,正想使用这一赠送面积时,才发现两块结构板的墙壁是承重墙,不能动工,唯一可利用的是窗户的位置,但把窗户打通之后,与之相连的正好是两块结构板之间的空心位置,因此,为了用上这块“赠送面积”,业主们不得不把两块结构板之间的空心位置用水泥浇筑填补起来。

  另一位业主唐先生也对记者表示,业主们现在动工搭建的结构板,是当初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业主们的搭建行为从2017年才开始出现,且需要到物业那里签一份协议才能动工。

  不过,也有不少业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担心,这么多人在公共结构板上施工,且各搞各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威胁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同时还影响小区的通风采光、消防安全,加重了楼板的负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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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回应】

  去年就责令停止违建行为

  业主们在公共结构板上盖房的行为究竟属于什么性质?

  24日上午,记者首先找到了小区物业的吴经理,吴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到底有多少业主参与了结构板搭建,他们没有具体了解过。吴经理强调搭建行为都是业主的个人行为,开发商卖房时确实曾承诺给业主们使用(公共结构板),并称这部分面积既不是公共场所,也不属于公用面积。

  吴经理说,去年年底,曾有城管部门介入,要求业主停止搭建,但业主们坚称这部分面积是他们花钱买下来的,没有理由不让他们建。关于此事,物业到目前为止没进行过任何表态,其他业主如果对此有意见,可以投诉到有关部门。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曾有市民就颐华居小区违建问题投诉到南宁市长热线,南宁市长热线在网上公布了部门调查回复的结果。回复称,2017年5月25日,西乡塘区执法部门已对大化路颐华居小区A栋、B栋两栋共28户业主送达了《调查通知书》,在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责令立即停止违建行为。经做思想工作,部分违法当事人表示不再继续违法搭建。下一步城区还将组织执法部门继续联合街道办、小区物业,认真做好业主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要求业主不得占用公共区域进行违建,对已进行建设的限期恢复原状;继续加强监控,防止出现新的违建行为;对限期内未整改完毕的,由小区物业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执行;对拒绝或不履行物业管理相关条例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制定风险评估及处置方案,视具体情况及时对此类违法建设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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