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4日电 (夏宾)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24日在官网发文表示,结合试点情况,适应市场主体跨境资产的配置需求,稳步推进QDLP和QDIE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将上海和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为积极支持有能力的境内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对外投资,外汇局自2013年起分别在上海和深圳推出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投资企业(QDIE)试点。

  外汇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此前表示,经外汇局同意,上海、深圳两地从2017年底就启动了新一轮的QDLP和QDIE相关工作,市场反映积极。

  外汇局曾对媒体表示,2017年底上海在原有总额度内向机构启动新一轮QDLP额度,至2018年2月底,上海已将前期20亿美元总额度全部发放。

  2017年底深圳也开始了新一轮QDIE试点机构遴选和评估。截至今年4月9日,深圳前期25亿美元总额度,已分配12.6亿美元,累计净汇出7.3亿美元。

  外汇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QDLP/QDIE宏观审慎管理,更好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