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9日讯(记者 雷兹)3月29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4月18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根据解读,《实施意见》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机制、拓展补充耕地途径和资金渠道、建立全省易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研究制定差别化耕地开垦费标准、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助推脱贫攻坚等方面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到2020年,四川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4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793万亩,确保建成4430万亩、力争建成5323万亩高标准农田。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四川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且分布不平衡、土地生态环境亟需改善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我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大,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实施意见》特别强调,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规范管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筑牢坚实的资源基础。

  《实施意见》强化土地规划计划管控、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管制建设占用耕地。《实施意见》要求,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衔接,原则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将永久基本农田记载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并优先列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点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积极推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方立法工作,从法制层面严控严管。

  《实施意见》强化耕地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生态建设和休养生息。《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土地整治+”理念,继续推进6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快30个国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400万亩。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临时占用耕地的必须进行耕作层剥离。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和补改结合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时,明确新增耕地面积、类型及质量等级。重视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农药减施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循环利用、土壤污染防控等行动,强化土壤质量保护、提升与建设。开展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调查评价。启动省级耕地轮作休耕地制度试点,将轮作休耕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范围。

  《实施意见》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多途径补充耕地、规范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严格补充耕地检查验收。《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全省易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完善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并综合考虑补充耕地成本、资源保护补偿和管护费等因素,研究制定指导价格,规范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

  《实施意见》着力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意见》鼓励市(州)、县(市、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实施经济补偿和奖励,省级财政给予奖补,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奖补资金发放要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挂钩,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和修缮、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等。探索通过以补代投、以补促建的方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自体自主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建立土地复垦激励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整理复垦。探索建立生态型土地整治激励机制,加大对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将加大对贫困地区土地综合整治支持力度。

  此外,《实施意见》还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严格监督管理、完成考核奖惩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